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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和防火守则

来源:admin 发布于 2008-03-07 13:48:45 阅览: 113 次 | 字体放大 缩小 还原 | 打印

1.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校重点研究机构,属于学校的重点安全防火单位。

2.实验室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有实验室主任总负责,各研究室和工作组的组长分负责。

3.配合学校进行防火设施的建设,包括灭火器件、消防水系统等。并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查,以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4.所有工作间在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灯是否关闭。有水源的地方,必须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

5.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一楼安装防护栏,二楼安装警报器系统,任何人不得破坏安全系统。

6.未经许可任何房间不得私配钥匙,一旦发现严格查处。

7.为配合门卫工作,实验室晚11点钟清人关门,特殊情况需晚离开实验室者许事先和门卫报告。

8.门卫有权对所带出实验室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疑问门卫有权进行没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