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职工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医享受优惠待遇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09年9月我校与四川省人民医院建立合作办学关系,现已与四川省人民医院达成统一意见: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医时,可享受四川省人民医院职工同等医疗待遇。具体如下:
一、住院:同等条件下尽可能优先安排床位。
二、门诊:门诊检查费用减免一半。
门诊检查费用减免流程:挂号——专科门诊就诊(专科医师据病情开具的血常规、胃镜、彩超、CT等辅助检查单)——审核盖章【凭本人工作证(退休人员凭退休证)和医保卡双证,到门诊大楼一楼预防保健科职工保健诊断室1审核盖章】——到收费处缴费(收费员凭盖章的检查单只收取半价费用)。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工。
校长办公室 后勤集团(校医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