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2009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招聘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阅读关于2009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积极联系海内外、校内外优秀人才,全力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长江学者岗位设置要求及招聘条件
(一)我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重点招聘岗位设置见附件2。
(二)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做放宽。;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
(三)讲座教授招聘条件:
1、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除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外,自然科学一般不超过55岁,人文社会科学一般不超过60岁;
4、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5、保证聘期内每年能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我校长江学者待遇
1、国内受聘为我校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执行。为在我校工作的校外受聘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免费提供住房一套或提供30-40万元住房津贴,安家费15万元,安排配偶工作。
2、海外受聘为我校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行年薪制:视学科为引进的海外正教授或相当人员提供年薪60-100万人民币(含税收入,含校特设岗位奖金和从国家及各级政府获得的各种津贴);为引进的海外副教授或相当人员提供年薪40-50万人民币(内涵同上);为引进的海外助理教授或相当人员提供年薪30-40万人民币(内涵同上),按实际工作时间经考核后发放。视工作需要保证其科研启动经费、办公室、实验室和设备等, 视需要可为其专门建立研究机构,提供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的主要负责人职务,积极协助其搭建工作团队。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期满后,若经考核优秀,则可继续享受“西南交通大学首席教授”相关待遇。
二、推荐程序
1、各相关单位根据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申报条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资格、申报人材料审核;
2、经单位审核后的材料上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长江学者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单位审核盖章后,请于6月23日前将该表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犀浦校区图书馆602B),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szb@swjtu.eud.cn。
请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海外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为了进一步加大“长江学者”的招聘力度,学校在“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中设立“长江学者”招聘工作奖励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在“长江学者”招聘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每从海外招聘一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到岗,学校奖励所在学院(中心)100000元;每招聘一名“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到岗,学校奖励所在学院(中心)50000元。各学院(中心)可根据招聘贡献大小向相关个人分配奖金,也可作为本单位队伍建设的工作经费。
具体表格请见办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