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注意事项:
1. 表中各项经费均是指一个学年的,但学费标准是总学费的一半,奖励和补交学费金额均以此标准进行计算。
2.所有获奖学生最终仍以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为准予以执行。
3.本校应届毕业生不用调档,外校应届毕业生由该校招生分配处将学生档案转入我校,享受奖学金的往届生必须在6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以备核查,否则一律改为计划外自筹。
4.需要调档函的同学请到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106室(白楼)张老师处领取。
5.西南交通大学档案馆地址为:成都高新区西部西南交通大学档案馆(611756)
6.若有异议,请打电话028-87600661 找张老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