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车辆(借用和停放)管理办法
一、车辆借用管理办法
1、 凡需使用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单位公车车辆的人员,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2、 因公办事及其他需用车辆半天以上的,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办理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审签后。方可使用车辆。
3、 因公临时需用车辆必须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车辆。
4、 实验室公事之外需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行程公里的燃油,即交还车时按行程公里加油(15升 /100Km并以加油票据为依据)。
5、 用车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管理好车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 用车人在外出时有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若车体有碰撞损坏、刮伤痕迹的要负责修好,交回的车要一切完好。
7、 用车完毕,负责车体内外的卫生清理,若车体太脏需清洗后还回单位,并交办公室验收。
二、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8、 1、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上班的单位公车经登记确认方可全日时间停车。
9、 2、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上班的职工私人车辆,上班时可停放在场内指定的车位停车,不准乱停放车辆。夜间一律不准停车。
10、 3、不在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上班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停车(前来办事除外)。
11、 4、私人车辆若需在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场地内夜间停车的,拟停车位情况,确定申请者的停车固定车位,同时据车位的多少按职称的高低排序确定车位,没有排上车位的私人车辆,停车问题自行解决。
12、 5、为加强门卫值班的管理,门卫有权阻止非本单位车辆及私人车辆夜间进入停放。
13、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用车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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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车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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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车 时 间 |
月 日至 月 日 |
到 达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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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燃 油 |
是 否 |
用车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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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审 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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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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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用车人签字即为认可下列事项
1、用车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管理好车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用车人在外出时有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若车体有碰撞损坏、刮伤痕迹的
要负责修好,交回的车要一切完好。
3、实验室公事之外需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行程公里的燃油,即交还车时按行程公里加油(15升 /100Km
并以加油票据为依据)
4、用车完毕,负责车体内外的卫生清理,若车体太脏需清洗后还回单位,并交办公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