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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文件和档案管理

来源:admin 发布于 2008-03-07 13:49:18 阅览: 83 次 | 字体放大 缩小 还原 | 打印

为了适应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的需要,使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实验室公文是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2.牵引动力实验室上报文件严格执行学校二级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制度。

3.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4.负责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5.负责上级机关的文件收发、传阅及立卷归档工作。

6.任何个人都不能将工作过程中接收、形成文件的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更不能私自销毁。

7.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8.做好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9.在办理工作接交时,要做好文件材料接交工作,移交时要有文件材料的移交清单。

10.            坚持次年三月份将上一年度实验室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文件归档,并移交资料室保管制度。